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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二)单位推荐和自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三)填报要求
1.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函及汇总表(纸件及电子件各1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2、3。各推荐单位建一个文件夹,内含全部报送内容,以“中国专利奖+市州(部门、院士)名命名。
2.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园区、企业推荐(自荐)参评项目,按上述要求单独建文件夹,在申报材料汇总表备注栏分别标注:成都市推荐、示范城市推荐、示范园区推荐、示范企业自荐、未标注的为其他申报项目。
四、报送时间
申报、推荐材料由各推荐单位汇总后(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1,请于10月13日前报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统一汇总全省申报、推荐、自荐专利项目,并组织审核、评审和公示,评审办公室根据评选结果统一推荐上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