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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23年度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2-09-01 | 15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艺术基金面向全省受理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

根据《四川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四川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要求

本项目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自觉提升艺术创作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着力体现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的深度创新,集成融合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凝聚四川文艺原创能力,经得起人民检验和评判,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

重点资助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自觉承担起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用心用情用功展示新时代新征程恢弘气象的重大现实题材作品;资助秉承正确的历史观,把握历史进程和时代大势,反映中华民族的千年巨变,揭示百年中国的人间正道,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的作品;资助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赋予其时代内涵和价值的作品。重点资助反映我省在改革开放以来伟大成就,反映我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推动治蜀兴川迈上新台阶的战略实践等重大题材的作品。

二、资助范围

资助在申报时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2022年9月4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创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三、申请额度

(一)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以下标准: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150万元;戏曲、话剧、杂技剧项目10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60万元;儿童剧、木偶剧、小剧场戏剧项目40万元;皮影戏、曲艺(长篇、中篇)项目30万元。

(二)四川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四、资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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