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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关于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2-08-31 | 286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第40号)


为深入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的系列部署,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协同推进新型数字基建和新型信息消费,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力和新动能,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关于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我厅。

联系人: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金文彬

联系电话:028-86260279

邮箱:scjxwxxh@163.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附件:四川省关于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四川省关于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的系列部 署,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通过新型数字基 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步伐,进一步扩大升级 信息消费,催生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持续增强经 济发展新的支撑力和新动能,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 5G 网络覆盖和规模化应用。适度超前开展 5G 基站等投资建设,重点深化县城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网络覆盖,并向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行政村延伸。进一步优化重点场所室内 5G 网络覆盖,推动 5G 等网络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积极稳妥推动既有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开展 5G 基站改造,深入推进 5G 基站节能降耗。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单独装表建户,对符合条件的 5G 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供电,制定执行 5G 基站峰谷电价政策,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降低建设单位用电成本。 深入实施 5G 应用“扬帆”行动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参加“绽放杯”5G 应用征集大赛,支持各地结合区域需求,面向工业、能源、交通、医疗、教育、文旅、安防、智慧城市等行业领域,建设200 个以上 5G 行业虚拟专网,争创国家级 5G 应用创新引领区。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2.持续开展千兆光网建设。推进“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不断提升千兆光网覆盖能力和质量,推动企业密集区域光纤网络升级,推进万兆覆盖能力进商务楼宇,支持建设“双千兆”示范小区、  示范园区。持续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千兆城市群”,支持市(州)争创新批次“千兆城市”。推动成都国际数据直达通道升级扩容至 360G,不断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持续优化提升 IPv6 网络质量和服务能力,实现重点场景深度覆盖。强化 4K/8K 电视基础网络建设,提升通信网络的接入速率及服务质量,增强IPTV 网络的承载能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广电局)

3.优化新一代存算设施布局。立足服务“东数西算”重大工程以及全省数据和算力业务需求,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 渝国家枢纽节点,打造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发挥国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等作用,推动 CPU、GPU 等异构算力提升, 逐步提高自主研发算力的部署比例。聚焦云存储、分布式存储等业务,推进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支持各企业灵活部署边缘 数据中心,积极构建全省重点城市内的边缘算力供给体系。引导数据中心加快节能低碳技术的应用,对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内 PUE值低于 1.25 的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给予 2000 万元支持,低于 1.15 的一次性给予 3000 万元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

4.加强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及测试验证试点示范四川试验基地项目和车联网创新中心场景应用建设,重点支持一批传感器、车载终端、操作系统、控制芯片等产品开发和应用,发展基于新能源动力的智能汽车产业。推动智能充电桩设备规模化部署,开发并优化车联网服务平台及 APP,积极创建四川(成都)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车联网示范应用项目,推动基于 5G 的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道路设备和服务平台,加大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工程机械等领域推广应用力度,拓展应用场景,扩大用户规模,增强用户体验。(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二、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内需潜力


5.推进消费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充分利用 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大力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终端等高端智能产品创新,结合“百城千屏”活动,加快 4K/8K 应用普及,促进微型计算机、智能手机、北斗终端、平板电脑、家电音响等省内特色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通过节能补贴、折旧补贴、购置优惠、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等措施, 鼓励消费者提前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和汽车产品,购买变频空调、智能冰箱、智能电视以及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产品,加速更新升级。(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

6.扩大数字家庭场景化应用。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新一代智能影音图文信息设备、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健身、智能安防、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加快智能机顶盒子、智能路由器、智能开关等智能硬件生产和应用。推动制定智能家居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家居服务平台,发展移动看家、智能家居、健康养老、爱家教育、家庭办公等全住宅、场景化、智能化家庭服务,实现全屋智能。鼓励既有住宅参照新建住宅设置智能产品,并对门窗、遮阳、照明等传统家居建材产品进行电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鼓励设置健康、舒适、节能类智能家居产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省广电局)

7.创新信息服务方式和体验。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文旅、 教育、交通、养老、医疗等相融合,鼓励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居民生活信息消费便利化水平。推动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载体,新培育建设 20 家以上信息消费体验中心,鼓励核心商圈、总部CBD、社区等设立智慧零售门店。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文创娱乐领域广泛应用,活跃数字文化消费市场。鼓励发展可穿戴智能监护、智能医养辅助设备、医用机器人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 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文化旅游厅等)

8.提升社会数字治理效能。持续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数据联动、稳定可靠的政务云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综合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 支撑网上政务大厅平台智能化升级,打造“天府通办”政务服务品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探索建设智慧城市运行中心,搭建综合物联感知和运行管理平台,围绕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推进智慧化应用场景建设,提升城市体征监测预警水平,增强事件处置指挥调度能力。

〔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9.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加快建设成都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  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关键产品、关键装备、关键工艺的技术创新和国产化替代。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超高清视频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存储、传感器、通信设备、 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对省级新经济示范企业实施的“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 软件投资额度 5%的比例,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补。支持增值电信企业发展,鼓励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与各行业融合创新。

(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10.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高质量建好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国家示范区。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构建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国家级跨区域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补。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鼓励企业、服务商、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标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新批建国家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能力建设项目,给予最高 2000 万元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深化在典型行业的融合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智慧产业园区,提升产业发展能级。(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11.推广农业信息化融合运用。持续深化电信普遍服务,加深加厚农村及偏远山区 4G 网络和光纤网络覆盖。加大网络降费优惠力度,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因地制宜推出特惠 宽带套餐、特惠流量包,充分释放网络提速降费红利。推进数字 农业农村基地建设,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 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产品加工业等深度 融合,加快规模设施农业广泛应用,对成功申报的省级“数字农业”试点县按条件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推动益农信息社、数字乡村平台等建设,提升乡村信息化水平。(责 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 化厅)

12.加快电子商务提档升级。积极打造四川省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电商新业态基地建设,培育推广直播电商、社区团购、农村电商等新场景,鼓励百货商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传统零售业建立线上线下全渠道、体验式消费场景的创新经营模式,对成功申报的四川省数字商务转型升级项目按条件给予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依托“天府云销”等产销平台,围绕省内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设一批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垂直电商平台,打造“四川造”在线产业带。高质量推进成都、泸州、 德阳、绵阳、南充、眉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本土企业通过自建平台、小程序、开设网上店铺等形式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保障措施


13.强化组织协调推进。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实施及信息消费发展,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应积极出台并落实政策举措,深入开展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省级及以上重大试点示范成果给予配套资金奖励。鼓励各地通过重大展会活动推进深层次合作交流,用好汽车、电子等重点产品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以多种形式参与和融入全球产业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广泛组织宣传培训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  人民政府等〕

14.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 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20〕8 号)相关条件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和首台套、首版 次奖补政策。推进《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执行,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新增重大项目,积极落实降低电力、土地试用等要素成本的相关政策。鼓励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发放“满减消费券”“文旅消费券”“消费补贴”等。〔责任单位:四川税务局、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等〕

15.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统筹省级工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前沿技术研发,推动各类新型产品融合应用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发展,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按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新成功创建的国家级产业链“领航”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相关专项一次性给予 400 万元、200 万元和 50 万元财政资金奖补支持。充分发挥四川省数字经济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数字基建和数字产业化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特色金融服务,开发数字化改造提升、信息消费专项贷款等信贷新品种,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相关项目的专属保险产品。(责任单位: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川银保监局等)

16.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深入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持续强化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共享和应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加强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增强关键数字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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