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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8-23 | 13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为统筹推进疫情科学防控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助力农业经营主体纾解资金需求,切实抓好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和主要菜篮子产品的供给,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2022年第二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主动与财政部门衔接沟通,确保贴息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高质量完成。

 

 

附件:2022年第二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冯诗雅;联系电话:61885682)

 

 

附件

 

2022年第二批“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助力农业经营主体纾解资金需求,实现稳产保供,根据2020年市政府批复优化的“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贴息标准等内容和《成都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相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项目所在地在成都市范围内)。

(二)贴息时限范围

本批次贴息的时限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贷款时间和利息支付时间均应在此时限范围内。

(三)贴息项目范围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以下五类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1. 粮油种植项目

粮食作物:谷物(水稻、小麦、玉米、高粱)、豆类(大豆、豌豆、胡豆)、 折粮薯类(洋芋、甘薯)。

油料作物:油菜籽、花生、芝麻、向日葵、花椒、橄榄。

2. 特色种植业项目

蔬菜(含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除以上种植类型外,花卉苗木不在贴息范围。

3. 特色养殖业项目

猪、牛、羊、鸡、鸭、鹅、兔、鹌鹑、蜜蜂、鸽子、竹鼠;鱼类、虾类、蟹类、蛙类、鳄鱼。

4. 现代农业种业项目

植物制种;动物育种。

5.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1)粮油、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的分拣、烘干、冷链物流的项目;

(2)畜禽屠宰、冷链物流项目;

(3)农业生产作业社会化服务的项目;

(4)休闲农业、体验观光农业的项目,农业产业基地生产面积须占总面积80%以上。

二、贴息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项目业主进行贴息申报以及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等各级对申报项目逐级审核均通过“农贷通”平台线上进行,并按照要求在线上填报贴息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具体操作分别详见附件1、2、3、4。

(二)申报流程

1. 项目业主申报

项目业主通过“农贷通”平台“政策申办”栏目中“政策贴息”中的“2022年第二批贴息办理”按要求进行申报并完整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2. 村(社区)初审

村(社区)通过“农贷通”平台对项目业主申报的贴息资料进行初审,加盖村(社区)“农贷通”专用章,村级服务站对本级驳回、拒绝的申报项目做好告知义务。

3. 镇(街道)复审

镇(街道)通过“农贷通”平台对村(社区)初审合格的贴息资料进行复审,加盖镇(街道)“农贷通”专用章,镇(街道)对本级驳回、拒绝的申报项目做好告知义务。

4. 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区(市)县通过“农贷通”平台对镇(街道)复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加盖区(市)县“农贷通”专用章,区(市)县对本级驳回、拒绝的申报项目做好告知义务。

5. 第三方机构审计

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复审通过的项目进行集中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第三方审计工作严格按照附件5的审计标准以及附件6的汇总表模板计算。

6. 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由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市)县财政部门对第三方审计机构通过的项目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项目,上传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与区(市)县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贴息项目申报请示文件扫描件、审计报告扫描件、填报相关审计信息,复核有异议的,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小组议定。

7. 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通过召集专家小组审核项目的方式,对各区(市)县申报的贴息项目进行审定。审核合格项目所需贴息资金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对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手续不齐备、数据不准确、上传资料不齐全的申报项目,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贴息支持。

三、贴息标准

(一)对从事粮油种植、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和现代农业种业生产经营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LPR利率给予贷款主体100%贴息;对从事特色种养业生产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LPR利率给予贷款主体50%贴息;对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LPR利率给予贷款主体30%贴息。

(二)每个项目业主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5万元(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贴息补助;同一个贷款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贴息补助;在贴息计算时限一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受过行政处罚的项目业主不予贴息。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限

项目业主申报贴息项目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0日。2022年9月10日之后,系统中项目业主贴息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逾期未申报视为自行放弃。

村(社区)对辖区内贴息申报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 15日;镇(街道)对辖区内贴息申报复审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贴息申报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第三方审核公司审计的截至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贴息申报复核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

(二)严格审查

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各级须严格按照贴息申报指南,在审核时间范围内完成贴息审核,对审核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申报的贴息项目要实地查看,把好申报关、审核关。村(社区)对开具的涉农项目情况说明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银行机构对“农贷通”贷款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审计公司在审核时间范围内完成集中审计,填报相关审计信息,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金控征信公司保障“农贷通”平台在线贴息系统正常使用,对数据安全性负责。

 

附件: 附件1.项目业主申报“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操作指南

附件2.村社区审核贷款贴息申报项目操作指南

附件3.镇街道审核贷款贴息申报项目操作指南

附件4.区(市)县审核及复核贴息申报项目操作指南

附件5.“农贷通”贷款贴息申报项目审核审计规范

附件6.贴息汇总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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