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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全省汽车消费,四川省商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28日前反馈四川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028-83236337
电子邮箱:zyzlyc2021@126.com
附件:1.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建议反馈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
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