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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第二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8-10 | 9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为了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推进我市乡村振兴事业,市农业农村局拟近期组织开展成都市第二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成都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乡),主导产业优势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文化内涵丰富、产村产镇深度融合、带农增收效果显著,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主要产品是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如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如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的一个具体品类。

(一)主导产业基础好。申报村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700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30%以上(脱贫地区可降低至500万元、占比不低于20%)。申报镇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3000万元,占全镇生产总值的20%以上(脱贫地区可降低至2000万元、占比不低于20%)。

(二)融合发展程度深。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了链条化、一体化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已有初步发展。

(三)联农带农作用强。已成立农民合作社,申报村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30%以上,申报镇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镇常住农户数的20%以上,村(镇)主导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6%。

(四)特色产品品牌响。申报村(镇)推行标准化生产,主要经营主体有注册商标,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主要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所在县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镇)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村镇申报。各区(市)县组织符合条件的村(镇)自愿填报《成都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对村(镇)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协助提供产值、人均支配收入等证明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区(市)县申报材料组织评选。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按照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核实、严控数量,每个区(市)县最多申报2个。各区(市)县要确保推荐的村或镇(乡)情况真实,示范带动作用突出。今后申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都从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择优推荐。

(二)及时报送。各区(市)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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