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七、支持新产品推广拓展应用场景 制定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目录,将应用场景建设中验证成功的创新产品(服务)纳入目录范围。建设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交易平台,构建创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新通道。建设创新产品“线上发布大厅”,推动新经济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政府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探索开展新经济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补偿,对目录内产品给予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公资交易中心) 八、支持资本联动发掘应用场景价值 实施“城市投资合伙人计划”,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及龙头企业联合市级国有投资平台对在蓉新经济企业进行战略投资。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在蓉设立全国总部,以资带产、以资促产培育引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经济企业。鼓励第三方机构牵头建立投贷保互认互通的关键风控数据共享平台,缩短融资周期,降低融资成本,对关键风控数据共享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设立新经济专业支行,开发以经营发展数据为核心的“新易贷”纯信用金融产品和以产业供应链关系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建设基于应用场景价值转化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产业集团、成都交子金控集团) 九、支持组建企业联盟链接应用场景生态 鼓励具有行业资源和专业化运营能力的企业或机构牵头组建企业生态联盟,围绕人才链、创新链、供应链、资本链、产业链,以线上集群注册、线下集中入驻、股权合作、技术联合攻关、产业资源共享等方式,共同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应用场景,促进企业抱团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对创新生态联盟运营企业或机构,根据项目孵化、企业引进、地方贡献等方面绩效,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本措施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实施细则由市级相关部门制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