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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08-05 | 1950 次浏览: | 分享到:

遂经信函〔2022〕  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遂宁市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照工作安排,拟定于今年9月启动2022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专业

遂宁市境内除射洪、蓬溪、大英三县(市)外的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材料工程、白酒工程等领域的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产品开发、研制、设计、工艺、设备、施工、技术改造、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市级园区,市属企、事业单位)任职资格。从事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具备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基本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报确定。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⑴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⑵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⑷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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