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3.镇(街)初审(8月12日前)
镇(街)初审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局(电子档一份和纸质文档各两份)。
4.区农业农村局评审(8月15日前)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5.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8月20日)
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联系人:杨 婧 联系电话:82728931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模板)、附件2.农民合作社需要提供的佐证资料清单
附件3.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分户备案表、附件4.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备案表填报说明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