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函〔2022〕683号)

政策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8-08 | 11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是高等院校类示范基地。拥有大学生创业企业孵化载体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拥有专兼职创业导师数量超过100人。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奖项超过20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年均投入超过1000万元。

三是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拥有知识产权数量超过100项,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院、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超过2个。近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超过3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

四是企业类示范基地。拥有各类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超过2个。近3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年均超过15个,直接吸纳就业人数年均超过30人。

六、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区域类主体通过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申报,企业类主体通过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联合推荐申报,高等院校类主体通过教育厅申报,科研院所类主体通过属地科技部门推荐申报。每个市(州)可在区域类、企业类分别推荐申报1个示范基地,揭榜国家全面创新改革任务的市(州)可分别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各申报主体按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并选定一个功能定位方向,编制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编制提纲见附件)。

(三)请相关单位于9月22日前将申报文件和建设工作方案(一式两份)报送对口省级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类、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另需抄报省发展改革委2份。

(四)根据申报情况,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论证,并择优认定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评审论证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胡 月(028)86705687

        经济和信息化厅  姜洪颖(028)87036542

        教育厅          杜敏通(028)86110643

        科技厅          张 文(028)86717490 

附件: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5日



附件 


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功能方向) 

建设主体:

编制单位:(盖章)

联系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