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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函〔2022〕683号)

政策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8-08 | 11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照《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川发改创新高技〔2020〕399号)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第二批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聚焦促进我省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围绕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创新创业质量,支撑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类型

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分为区域类、高等院校类、科研院所类和企业类。

三、申报主体

县级行政区域和省级及以上新区、开发区、园区等是区域类示范基地申报主体,普通高等学校是高等院校类示范基地申报主体,省级以上独立法人科研机构是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申报主体,大型企业是企业类示范基地申报主体。

四、功能定位方向

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功能定位主要聚焦以下方向:

(一)创业就业方向。围绕“双创”带动就业,积极探索应对疫情影响的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创新创业资源向贴近市场需求、人民需求,带动就业潜力大的领域集聚,打造更强劲的创业带动就业新动力。

(二)融通创新方向。围绕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着力构建产业技术协同开发生态、自主创新产品应用生态、行业自律协商共治生态、上下游企业协作共享生态,推动创新资源整合、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精益创业方向。围绕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落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着力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多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

五、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一是工作机制方面。组织管理机构、工作运行机制、专职人员配置、日常工作支撑等方面基础条件好。

二是生态培育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创新创业政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有亮点。

三是支撑平台方面。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

四是财税金融方面。优化财税支持、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创新金融支持和创业融资服务等方面有特色。

(二)个性条件

一是区域类示范基地。拥有创新型企业(含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等)超过50家,拥有各类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融合支撑平台(包括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孵化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超过25个。近3年,吸纳或带动重点人群(包括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的年平均就业人数超过5000人,支持创新创业的年平均投入超过5000万元,新孵化或增加企业数量的平均增速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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