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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达州市档案局 | 发布机构:达州市档案局 | 发布时间:2022-08-04 | 13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档案局,达州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达州东部经开区党政办,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档发〔2022〕9号)、《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试行)》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达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2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份。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签定《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四)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各2份;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现职称为其他专业职称转评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

  (五)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六)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2份。同级职称转评或首次评审的,提供2022年学时证书、证明;其他申报人员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转评或首次评审人员,2022年累计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应不少于8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相关学习证明可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包括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和工作一线实习、进修、实训等;出国、出境进修、培训;接受学历教育或者攻读学位;经本单位认可的有考核的自学成果;正式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专著、译著、论文、译文等作品。参加学习、培训、研修、学术活动、进修、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等,以实际学习的学时计算,旅途和休息时间除外;自学成果主要包括学习笔记、学术报告、论文等,每千字计算为1个学时;正式发表出版的作品,每千字计算为2个学时;每年自学的学时和发表出版作品计算的学时累计不得超过5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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