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蓉易贷”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0-10-22 | 2501 次浏览: | 分享到:


系统建设“蓉易贷”综合管理平台,科学运作管理“蓉易贷”业务。融资服务机构依托平台进行电子化申报、统计、分析,提高融资服务专业度。(责任单位:市再担保公司)
联合建立“蓉易贷”服务中心,强化融资服务引导。各区(市)县联合辖区内融资服务机构建立“蓉易贷”服务中心,开通服务热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业务咨询、问题答疑、转接等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精准定位“蓉易贷”信贷支持对象
聚焦中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问题,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单户贷款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权利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重点支持单户贷款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首贷和信用贷款,着力解决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问题。坚决防范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或用于购买理财等非生产性用途。(责任单位:市级联席会)
针对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收益不对称导致的“融资贵”问题,引导融资服务机构降费让利。“蓉易贷”合作银行贷款利率应不超过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合作小额贷款公司和提供委贷的融资担保公司贷款利率不超过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贷款保险年化费率不超过2%、融资担保公司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蓉易贷”业务,“蓉易贷”资金池给予融资担保公司不超过贷款金额1%的担保费补贴,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突出产业导向,建立“蓉易贷”白名单制度,对符合国家、省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或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纳入“蓉易贷”白名单予以优先支持,白名单内小微企业贷款一般应在融资服务机构首次联系企业后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责任单位:市级产业部门,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工商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分类划定“蓉易贷”风险分担模式
根据贷款类型不同,对“蓉易贷”业务逾期贷款按以下比例分担最终损失。对由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或保险公司承保的保证贷款,原则上融资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蓉易贷”资金池、银行按照4:4:2比例分担风险(以下简称442模式),“科创债”产品内的银行贷款部分纳入442模式;对信用贷款、非保险公司承保或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其他保证贷款、权利质押贷款,原则上融资服务机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委贷的融资担保公司)、“蓉易贷”资金池按照7:3比例分担风险(以下简称73模式);对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贷款,银行、“蓉易贷”资金池按照5:5比例分担风险。(责任单位:市再担保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