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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1-09-26 | 16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改善办公条件
对注册在我市特色金融功能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租房补贴,按照实际缴纳办公用房年租金额给予每年30%的租金补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区(市)县按35∶65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八、吸引高端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人才
支持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人才申报“蓉漂计划”,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元资金资助,以及住房、落户、子女入学、医疗等服务保障。实施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30万元资金资助,以及子女入学、交流培训等配套服务;对就职于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核心人才,经认定后可不受户籍和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享受人才公寓住房保障。每家机构享受住房保障的核心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九、实施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对就职于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核心人才及专业骨干人员,各区(市)县每年分别按其对区级地方实际贡献的50%及25%进行奖励,每人最高奖励50万元/年。每家机构享受两类奖励的人员总数不超过10人,且不超过上年年末该机构正式员工的50%。[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建立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绿色通道”
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为合法合规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我市区域内设立提供便利的注册登记服务,实现“多证合一、多项联办”,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组织甄别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设机构登记、公章刻制和涉税事项办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本措施自2021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具体政策解释工作由市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本措施具体申报指南由市金融监管局和相关单位另行制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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