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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征集开放许可(试点)专利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发布机构: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发布时间:2022-07-26 | 128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化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和《四川省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川知促发〔2022〕22号)相关工作部署,省知识产权中心已完成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发布平台功能完善、声明提交流程规范、在线便捷高效服务等基础工作,制定了四川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指引(附件1),现面向全省有关专利权主体征集开放许可(试点)专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省内有开放许可意愿的专利权主体,重点针对在川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主要征集有市场化前景、实用性较强、适于“一对多”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

  二、时间安排

  在开放许可(试点)期间(2022年6月—12月),分两期开展征集工作:第一期为8月1日—8月31日,第二期为10月10日—11月10日。期间征得专利将按照开放许可(试点)相关程序进行核查后,在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数据平台的“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专栏等平台进行集中公开发布。

  三、提交方式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专利征集采用专利权主体通过在线直报方式提交专利信息,不再通过市(州)局逐级报送。征集期间,有开放许可意愿的专利权主体将经办人信息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czlss@163.com,在收到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数据平台开通的账号及密码后,自主登录在线填报提交开放许可(试点)专利的有关信息并上传书面签章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征集。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动员组织辖区内有开放许可意愿的专利权主体积极参与,重点发动本地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筛选符合条件的专利开展开放许可(试点)。按照有关要求,成都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四川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华大学和四川轻化工大学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要认真组织做好专利征集等试点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鲜明成效导向。专利征集突出“现实生产力”导向,聚焦专利转化运用成效,不追求征集专利的数量越多越好,各市州可在许可供给、供需对接、中试熟化、金融赋能等环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发力,争取推动一批优秀专利技术从“实验室”走进“生产线”,助力一批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创新发展。

  (三)大力开展宣传。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加大宣讲力度,充分利用“入园惠企”“知惠行”“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专项活动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宣传推广,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内容被更多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熟悉了解和初步运用,为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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