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储备指南(第一批)的通知》(〔2022〕7-154)精神,请各镇(街道)参照该文件附件6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进行农业信息化储备项目申报,有意愿申报的主体须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项目储备材料报所辖镇(街道)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签章)后于2022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表和项目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合经科进行项目评审,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重点说明:1.资金使用范围。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数字农业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补贴比例不超过造价的50%,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土地使用费和办公场所等非数字农业建设项目,不纳入财政补助资金范围。2.材料要求。项目储备材料上报时应附带相应材料复印件或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实施主体及法人征信报告、实施主体近三年财务报表、自筹资金承诺函及其他辅助材料。3.报送要求。报送材料样式应为:推荐表签章纸质档1份和可编辑电子档、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实施主体公章(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项目实施方案可编辑电子档。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储备指南(第一批)的通知(〔2022〕7-154)
2.农业信息化项目储备推荐表
3.2023年度成都市级财政农业信息化储备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4.储备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张 敏;联系电话:88775135)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