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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认真做好案例征集的组织工作,提高案例报送质量。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开展本地区商标品牌案例征选、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chanyechu@cnipa.gov.cn。报送材料包括《案例报送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见附件2)和全部案例文本,请汇总在一个压缩包内,邮件标题和压缩包按照“商标品牌建设案例报送(地名)”命名。
特此通知。
附件:1. 案例撰写要求.pdf
2. 案例报送表.docx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