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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2-07-15 | 152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定期评估。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强第三方监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明显问题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示范区建设或认定资格。

三、政策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等部门单位明确了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支持政策清单(附件4),将按照《方案》要求对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和认定的示范区,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资源供给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在行政和司法保护创新性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支持政策清单将随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整更新。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指标.docx

          2.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表.docx

          3.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x

          4.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支持政策清单.docx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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