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政策来源: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7-05 | 1015 次浏览: | 分享到: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创新创业平台的

通    知

 

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培育、筹建、认定一批国、省、市级创新创业平台,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持续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达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达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达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2年市级创新创业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重点实验室

1.一般为已运行1年以上的实验室。

2.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实力。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清晰,特色优势明显,创新发展战略明确,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领跑全市、省内前列。

3.具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研发队伍。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8人,具备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研究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技成果。从事所在方向研究3年以上,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5.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具备一定规模、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科研实验场所和良好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6.依托单位能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按照《达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达市科〔2020〕20号)要求,申报单位需填写《达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依托单位必须是在达州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正常运行三年以上。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相对稳定的研究开发队伍。其中,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近三年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或者具有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