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审核转报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补贴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对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除在信息化平台上予以审核通过外,还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汇总表(附件),正式上报市商务局。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7月19日12:00前将转报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份)交至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市商务局将根据区(市)县资金申请报告、信息化平台审核报送情况开展专家评审工作,逾期未完成其中任意一项工作的项目不纳入专家评审项目范围。
三、项目评审、审计和公示
(一)项目评审
对区(市)县审核通过并转报的项目,由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组织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7月25日。
(二)项目审计
对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市商务局审计监督处按要求开展拨付前专项审计。项目审计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8月15日。
(三)项目公示
对拟支持项目及支持金额,通过市商务局网站、信息化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一)申报政策咨询(国际美食处)
锦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郫都区、简阳市
服务专员联系电话:61883723
成都高新区、双流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
服务专员联系电话:61883738
成都东部新区、金牛区、成华区、新都区、大邑县、崇州市
服务专员联系电话:61883725
四川天府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青白江区、新津区、
金堂县、蒲江县
服务专员联系电话:61883724
(二)专家评审咨询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61883717
(三)项目审计咨询
市商务局审计监督处 联系电话:61889448
(四)资金拨付咨询
市商务局财务处 联系电话:61885902
(五)信息化平台项目技术支持咨询
联系电话:61883661
附件:关于印发《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水电气费用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