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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等5个资助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 发布时间:2021-07-22 | 106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更好促进我市重点产业生态圈建设和产业功能区发展,根据《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2034号)、《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监发〔202060号)、《关于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市监发〔202068号)、《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1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等5个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组织和指导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资助项目。

(二)成都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资助项目。

(三)成都市知识产权进场交易资助项目。

(四)成都市中国专利奖资助项目。

(五)成都市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承诺书,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申报材料要件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提交资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核把关。

(三)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四)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8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按照相应的申报指南要求报送至属地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于2021813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项目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完成项目申报书,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2份),同电子格式版本一并报属地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三)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各单位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格式版本,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四、材料报送地址

(一)申报单位报送材料地址:

1. 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地址: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2006;联系电话:68772602;联系人:邱月)

2. 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处(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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