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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1年9月20日/10月11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1-09-03 | 1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2.由区(市)县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行文项目转报文件及汇总表、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5部门,电子版上传创新平台信息管理系统。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17:00。
  二、评价工作
  (一)请各区(市)县发改部门认真组织属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国务院部门管理企业),按照《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做好评价材料编写和填报工作(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独立参与评价)。参评单位于2021年10月11日前,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系统(www.datacidd.cn)填报评价材料电子版。
  (二)请区(市)县发改局组织发生更名或重组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送我委。
  联 系 人:刘 准
  联系电话:028-61886140
  邮 箱:cdgjc@163.com


  附件: 1.2021年成都市拟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汇总表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28批)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2021〕323号)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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