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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1年8月23日】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1-08-20 | 71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近日,按照财政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教〔202162号)精神,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2195号),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项目的征集、遴选和初审,商同级财政同意后,于2021823中午12前将202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文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商务局。

 

联系人:刘小丹;联系电话:61883764

电子邮箱:215526022@qq.com

 

附件:川财教[2021]95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

20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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