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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6-24 | 39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已经八届区委常委会第33次会议、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2日                     
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


    为推动都市工业快速发展,加快构建“3+3”现代都市工业体系,扎实推进产业建圈强链,大力实施都市工业增效提能工程,有力支撑成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成华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给予高能级企业开办补贴。支持世界500强、美日欧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新经济500强中先进制造业企业总部或二级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成华区新设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认证等全资或控股独立法人机构。自注册之日起年度经济贡献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前述500强类别分别给予3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贴,二级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补贴减半。
    支持先进制造业行业全国前10强企业,在成华区新设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认证等全资或控股独立法人机构。自注册之日起年度经济贡献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贴,二级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补贴减半。
    第二条  支持企业入驻产业载体。对新引进的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高能级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以租赁方式入驻成华区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年度经济贡献首次达到500元/平方米(含)~1000元/平方米的,逐年按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总额的80%、70%、50%给予3年补贴;自企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年度经济贡献首次达到1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逐年按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总额的100%、80%、60%给予3年补贴。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60元,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引进的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高能级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以购房方式入驻成华区的,按企业购房款(不含相关税费)的1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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