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核实和初步筛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有关司局对材料进行核实,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单位。
(三)专家评审。候选单位汇报答辩,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名单公示与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对通过专家复核的高校名单,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发布。
六、工作要求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遴选工作,指导有关高校按照《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做好新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培育工作,加强对已有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为便于遴选工作开展,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参加本次遴选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门所属高校指定1名遴选工作联系人,并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发至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docx
2.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
3.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高校中心遴选工作使用说明.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3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侯金霞 宋志军
电 话:010—62083852 62086118
邮 箱:houjinxia@cnipa.gov.cn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惠斌 刘法磊
电 话:010—66092082 66096733
邮 箱:gxc7937@moe.edu.cn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联系人:杜娟娟 林 烨
电 话:010—62514651 62514696
邮 箱:cgzhuanli@cu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