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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22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06-09 | 34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推动实现农民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稳定全省就业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振兴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6号),我们研究起草了《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22条措施(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为尽快出台该22条措施,进一步抓好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感谢支持!

联系人:谯晓

联系电话:028-86117190

电子邮箱:scnmgb@163.com

附件: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22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9日


附件: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22条措施(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

 

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22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振兴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推动实现农民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

(一)建立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支持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学会和商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劳务品牌资源摸底调查,根据带动就业人数较多、技能产品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等特点,共同确定本地区劳务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建立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和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注重培育重点地区劳务品牌。依托“一带一路”重大国家战略,支持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特色劳务品牌。对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等就业压力较大,以及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安置区等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农村留守妇女、残疾人等较多的地区,围绕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打造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

(三)支持培育工业领域劳务品牌。支持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数字经济等产业,鼓励企业培育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打造中高端技术人才劳务品牌,对专业技术能力突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破格申报职称。

(四)支持培育建筑领域劳务品牌。支持建筑业企业优化劳务品牌名称、标识、符号等要素,推动现有建筑劳务品牌提档升级。支持劳务品牌企业建设集体综合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从业人员基本住房。

(五)支持培育文化旅游领域劳务品牌。鼓励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丰富“文化旅游+农业+生态+体育”等业态,推动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文化旅游类劳务品牌。天府旅游名牌评选向成功创建市级以上特色劳务品牌的企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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