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2-05-26 | 739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节 完善支持扶持机制

按照国家确定的“十四五”时期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要求,加大对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力度。依托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运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开发适合旅游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收费权、经营权及在建项目抵(质)押业务。积极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开发知识产权、经营收益、艺术品等质押融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风险特征开发保险产品,稳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允许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作抵押进行贷款。

第四节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按照“部门协调、省市负责、区县抓落实”的方式,切实推动规划实施工作。重庆市、四川省要联合成立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围绕重点建设任务定期开展监测评估,确保规划落实落地。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经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