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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2-05-17 | 19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确保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我局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现将《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试点过程中如有突出问题、创新做法、典型经验等,请及时反馈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专利法》创设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目前,《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审查规则尚在修订中。根据《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四二三号),过渡期内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只收不审”,制度尚未正式运行。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化配置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做好政策、机制、平台、项目等各方面准备,特制定如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本方案中的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是开展试点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试点省局)参照开放许可的理念和方式,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的工作举措。有别于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接收并公布声明的法定开放许可,试点省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任务和要求,参照开放许可制度的基本理念、特征和环节,组织相关地市、企事业单位和服务平台开展试点工作,推动许可意愿和条件由专利权人事先明确、经试点省局公开发布的快速许可,力争达到激发供需、储备项目、探索经验和完善政策等多重效果,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在专利许可活动中的意思自治,遵循市场规则,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二是加强服务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发挥政府部门引导作用,提升试点成效。三是强化政策联动。在许可供给、需求对接、金融赋能等各环节综合发力,统筹做好服务支撑、需求激励、跟踪监测、平台构建等各项工作,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预期目标。一是探索模式。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能动性和示范带头作用,积累并贡献经验,在政策措施等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吸收上升为制度机制,支持完善开放许可规则体系。二是有效推广。发动、引导专利权人,特别是高校院所、中小企业了解熟悉和初步运用开放许可制度,为制度全面实施起到推广预热的作用。三是形成成果。2022年底前,超过100所高等院校、科研组织、国有企业参与试点,达成专利许可超过1000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相关绩效指标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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