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南充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南府发〔2022〕27号)及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在南充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中小)工业企业。
二、申报方向
(一)企业融资贴息补助;
(二)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的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南充经开区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各县(市、区)、南充经开区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将初核合格的项目申报资料和推荐文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并对初核结果负责。
(二)申报时间。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12:00,过期视为主动放弃。
(三)其他要求
1.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认真进行初审,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和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对以往年度违反资金管理办法,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不予支持。
3.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市经信局企业科:0817-2801275
市财政局产业推进科:0817-2222780
4.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组:0817-2809726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0817-2223552
附件:1.2022年融资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融资贴息和专精特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1-1贷款贴息申报书封面.xls
附件1-2 2022年市贴息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