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书和推荐函,于2022年7月8日前报送至高新科。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中心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申报服务和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导申报单位做好申报材料填报工作,并对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2.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全面、准确提交和报送有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报数据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同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五、联系方式
高新科:杜晨光 余红萍 0833-2443435
附件:
1.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docx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docx
3.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