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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5-11 | 208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2年度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大科技专项

(二)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项目

(三)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项目

(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六)市级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登录“南充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nanchong.gov.cn/),点击“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须先注册),实名认证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综合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从“个人用户”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拟申报项目类别和项目申报指南,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综合管理平台”登录,在线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归口科技主管部门。

(四)推荐单位审核

归口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推荐名额要求,认真审查,严格筛选,好中选优,通过南充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市直属事业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三、申报要求

(一)凡在南充市辖三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条件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各类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西充县限申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项目和后补助项目,其他扩权县符合条件的单位限申请后补助项目。

(二)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绩效,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及资金预算等内容,正式协议作为附件资料在线上传。

(三)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前补助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附件资料须提供资金配套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银行对账单和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季度企业财务报表)。

(四)申报主体为中小企业的,须在上年度或到申报截止前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入库登记编号。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五)对纳入市统计部门研发投入(R&D)调查范围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提供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送的2021年度研发〈R﹠D〉统计年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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