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22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2-05-11 | 28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产业功能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加快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高质量助推产业生态圈建设和产业功能区发展,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监发〔202060号)和《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成市监规〔20222号),现就2022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助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取得中级、高级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个人,该个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同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或住所、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含企业分支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当前在职,取得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分别按1000/人、5000/人、10000/标准给予资助。同一人同一知识产权职称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 《成都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助项目申报书》;

2. 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资助对象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或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近期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证明(复印件)。

二、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执业专利代理师个人,该个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同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含分支机构)以执业专利代理师身份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即连续执业满1年以上)且当前在职。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执业专利代理师,5000/人标准给予资助。同一执业专利代理师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项目申报书》;

2. 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当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经营状态正常的证明(截屏复印件);

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