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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04-28 | 18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经信发〔2022〕5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15号)精神,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8日

《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分

实施细则

 

一、支持工业中小企业成长

支持方式:对列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以上或信息化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2%给予最高120万元补贴。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5840

二、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产

支持方式: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净增长100亿元及以上),相应给予100万元奖励。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04

三、降低标准化厂房使用成本

支持方式:鼓励不符合单独供地条件的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租赁或购买多层标准化厂房,自达到所在产业功能区亩均税收要求次年起,可以连续3年按每月6元/平方米给予承租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户的租金补贴。

责任处室:产业功能区推进处

咨询电话:61885842

四、支持企业增加投资

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以上且在本年内开工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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