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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2-04-25 | 13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切实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我厅组织高校开展了2022年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申报工作。全省39所本科高校共申报赛项181个。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网上公示,同意四川大学“四川省大学生全生命周期碳中和创新大赛”等83个为2022年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各赛项应尽快成立赛项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赛项有关工作。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及裁判专家组等应充分吸纳主要参赛单位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加,赛项组织及评审过程也应有主要参赛单位人员和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确保竞赛的客观公正。

二是细化实施方案。各赛项承办单位要提早做好赛项实施方案,由各赛项组委会发文通知。各校届时可在四川省本科高校学科竞赛管理平台(网址:http://scsbk.ycfuture.cn/)通知通告栏目查阅。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我厅将组织专家组对部分赛项进行现场督查,并依据专家组督查的结果,对2023年省赛赛项进行动态调整。

二、抓实过程管理

一是规范奖项设置。除国赛有特别要求外,同一项目仅允许设立一种奖项,原则上不同时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项,不得以分组或设立分赛项方式多重设奖。各赛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一等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我厅将于年底统一行文公布本年度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所有赛项的获奖名单。

二是强化赛事管理。请赛项承办单位认真做好竞赛筹备和组织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所有赛项应于11月底前完成。各赛项承办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赛项工作总结和获奖名单通过四川省本科高校学科竞赛管理平台上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省级赛事的,取消其本年度省级赛事项目,并暂停其承办2023年省级赛项的申报资格。完成省级赛事后,未及时按照要求的格式、内容上报赛项工作总结和获奖名单的,暂停其承办2023年省级赛项的申报资格。

三是明确参赛资格。有条件的赛项可接受高职高专院校参赛,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设立了同类赛项的本科相关赛项不得接受高职高专院校参赛。

四是确保竞赛安全。各校要建立完备的安全应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措施,在组织开展各项竞赛过程中,坚持“防控为先、属地管理、科学施策、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科学评估疫情风险,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做到疫情防控“一赛事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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