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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关于征求《四川天府新区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2-04-15 | 413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建设机遇和数字经济发展新风口,推动产业建圈强链,以成都科学城为核心加快建设全省数字经济示范基地,我局牵头起草了《四川天府新区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
  发送意见至454934606@qq.com,并请附上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二)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薇。联系电话:028-68773402。





 

 

四川天府新区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 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抢 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建设机遇和数字经济发 展新风口,推动产业建圈强链,以成都科学城为核心加快建设全 省数字经济示范基地,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结合天府新区实际, 特修订本政策。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大数据、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 新一代通信技术、信息安全以及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产业发展等 数字经济领域,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下 简称“单位”)。

二、支持项目落地

第一条 支持企业落户

对注册在成都科学城的企业,内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 实缴市外注册资金达到 5000 万元,按实缴市外资金的 5%,给予最高 500 万元支持;外商直接投资(FDI)实际到位达到 300万美元、500 万美元,分别按实际到位金额的 3%、5%,给予最 高 500 万元支持。

第二条 支持入驻载体

对新注册在成都科学城的单位,利用市外资金首次购买新区 非关联公司办公用房自用的,且年度经济贡献 300 万以上,按购房价款的 10%,分 3 年累计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购房补助;租赁新区办公用房自用的,每年给予不超过 5000 平方米全额房租补助,补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15 平方米/人,补助按新区载体租赁 价格标准执行,为先缴后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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