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重磅!成都出台30条政策措施,最高奖励1000万元

政策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4-12 | 368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九)帮助企业信用修复。企业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期满后,只需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即可办理(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按信用修复各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对企业申请修复较重失信行为的,免费进行在线信用培训、免费提供信用报告。

 

(三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面排查梳理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逾期账款,建立账款台账和清偿计划,明确偿还时限和金额,每月实施清欠工作调度,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国家和省有其他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复”最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成都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