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辖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组织申报、服务指导、审核把关、现场核实等工作,并统一行文推荐,请于4月25日前将被推荐单位编制的申报(或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pdf电子版1份),正式推荐文件(含审核意见),及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申请(或复核)对应的推荐表(见对应的管理办法)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管理科。
联系人:孟二政;联系电话:3195179;联系邮箱:328592309@qq.com。
附件:1.泸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docx
2.泸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docx
3.2019年度泸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docx
4.2020年度泸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单位名单.docx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