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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2-03-29 | 138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广大海外留学人员来蓉创新创业,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2〕59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2〕60号)精神,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所在单位注册地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或隶属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类别条件。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应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具备以下重点类、优秀类、启动类对应的条件:

(1)重点类项目资助,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类项目资助,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类项目资助,资助 2017 年1月1日后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申报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资助类别进行申报。同等条件下, 各单位应择优推荐符合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和“4+6”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项目。本计划往年入选项目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1);

3.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4.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近8年出入境记录打印件;

6.有关职称证明复印件;

7.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8.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9.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10.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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