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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场景给机会加快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0-03-31 | 186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围绕“给优惠”向“给机会”转变,以场景组织新经济工作,进一步夯实场景突破的基础,创新场景供给的方式,厚植场景培育的土壤,持续巩固成都新经济先发优势,提升最适宜新经济发展的城市品牌,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硬核技术攻关催生新场景。支持企业独立或牵头组建“创新应用实验室”,围绕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制造、云计算和大数据、生物技术、区块链等硬核技术和接口标准,开展市场化应用攻关,为场景突破提供技术支撑。对承担“创新应用实验室”项目的牵头企业,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可予首投;对已获得A轮融资的,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和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基金可予跟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新经济委,市经信局、市金融监管局、成都产业集团、成都金控集团)

    二、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新场景。适度超前建设智能感知、边缘计算、通信网络等硬件设施,探索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土地供应制度,为构建应用场景提供感知、传输、运算等基础支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受投资规模限制,优先纳入成都市重点项目计划,给予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新经济委、市东部新城办、市体育局)

    三、汇聚关键数据赋能新场景。支持在蓉企业获取导航电子地图测绘制作甲级资质、互联网支付许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互联网网络视听许可证等基础数据类资质,提升行业级数据的整合归集和应用能力。对已具有相关资质、行业级数据的企业在蓉设立全国总部,共同发掘数据应用价值,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支持新经济平台类企业将业务数据接入成都市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开展城市协同治理、产业功能区建设等应用场景创新。探索建立以“数据应用渗透率论英雄”、“数据质量论英雄”、“数据价值转化论英雄”为导向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网络理政办、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产业集团、各区(市)县)

    四、支持应用场景市场验证。鼓励企业独立或牵头组建“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围绕智慧医养、数字文娱、在线教育、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社区等领域,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的场景实测,验证商业模型,评估市场前景。对承担“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的企业,根据股权融资、市场订单、营收规模等绩效目标分阶段给予项目成本的15%、最高2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社治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东部新城办、市网络理政办、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

    五、发布城市机会清单落地应用场景。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公园城市、东部新区、国际门户枢纽建设等城市战略,统筹政府资源和企业能力,编制“7+N”应用场景规划和年度供给计划。定期发布政府公共服务、政府需求和企业能力、企业协同“四张清单”,促进城市资源和发展需求有效匹配。按场景细分领域举办场景沙龙、对接会等主题活动,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将应用场景转化为市场机会。(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东部新城办、市网络理政办、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

    六、加大示范推广打造应用场景“IP”。举办“场景营城 产品赋能——新经济创造美好生活”系列发布会,每月推出100个应用场景和100个创新产品。实施“十百千”场景示范工程,面向“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现代供应链+”以及区块链应用等领域,在全市66个产业功能区建设评选10大应用场景示范区;在智能生产、智慧生活、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树立100个示范应用场景并推出1000个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商业化价值的示范产品(服务)。对入选十大应用场景示范区的产业功能区专业化运营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承担示范场景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将示范产品(服务)优先纳入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目录,接入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交易平台予以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网络理政办、市东部新城办、市财政局、市公资交易中心、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

    七、支持新产品推广拓展应用场景。制定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目录,将应用场景建设中验证成功的创新产品(服务)纳入目录范围。建设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交易平台,构建创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新通道。建设创新产品“线上发布大厅”,推动新经济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政府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探索开展新经济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补偿,对目录内产品给予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公资交易中心)

    八、支持资本联动发掘应用场景价值。实施“城市投资合伙人计划”,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及龙头企业联合市级国有投资平台对在蓉新经济企业进行战略投资。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在蓉设立全国总部,以资带产、以资促产培育引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经济企业。鼓励第三方机构牵头建立投贷保互认互通的关键风控数据共享平台,缩短融资周期,降低融资成本,对关键风控数据共享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设立新经济专业支行,开发以经营发展数据为核心的“新易贷”纯信用金融产品和以产业供应链关系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建设基于应用场景价值转化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产业集团、成都金控集团)

    九、支持组建企业联盟链接应用场景生态。鼓励具有行业资源和专业化运营能力的企业或机构牵头组建企业生态联盟,围绕人才链、创新链、供应链、资本链、产业链,以线上集群注册、线下集中入驻、股权合作、技术联合攻关、产业资源共享等方式,共同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应用场景,促进企业抱团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对创新生态联盟运营企业或机构,根据项目孵化、企业引进、地方贡献等方面绩效,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本《政策措施》出台后,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提出具体政策实施细则。

    本《政策措施》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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