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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事业单位入库的通知

政策来源: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机构: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2-03-21 | 108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效率,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现面向直管区企事业单位征集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入库名录。请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申报材料于4月1日前报送至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四川天府新区集萃街619号2-2号楼7层)。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事业单位申报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知识产权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18日

(联系人:赵阳光;联系电话:68774123)


附件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事业单位申报指南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结合直管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直管区内注册登记且税务解缴关系在直管区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直管区内企事业单位,即可申请直管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事业单位:

(1)高新技术企业;

(2)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3)市级以上(含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事业单位;

(4)拥有有效的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利合计5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事业单位;

(5)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事业单位;

(6)双一流大学及其科研院所。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事业单位申报表(附件);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三)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名称代码;

(3)市级以上(含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事业单位认定文件复印件;

(4)有效的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

(5)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

(6)双一流大学及其科研院所证明材料无需提供。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上材料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核查。

(二)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完成申报书,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申报材料控制在20页内,连同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版本)一并报送。

五、材料报送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集萃街619号2-2号楼7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天府海创园2号地块2号楼);联系电话: 62002206;

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事业单位申报表


附件下载: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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