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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 十条措施(2022年版)》的通知

政策来源: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3-10 | 16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

《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十条措施(2022年版)》已经市科技局第4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9日

 

 

 

 

 

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十条措施(2022年版)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持续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管理流程,提升行政办事效能,根据《南充市建设全省和成渝地区一流营商环境政策措施30条(2022年版)》(南府函﹝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创新科技管理组织模式,新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科技人才创新项目、软科学项目和基础研究平台建设项目,探索科技项目“揭榜制”,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二、提升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方式,从纸质审核向电子审核延伸,实现“网上办”“立即办”“限时办”。及时受理科技服务事项,自受理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审批时间0.5个工作日内办结,科研项目查新时间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境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时间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扩大科技项目管理自主权。下放经费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下放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及时办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至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四、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制定项目立项计划和经费拨付计划,加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有机衔接,建立项目经费督查和考核机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简化预算编制,合并直接费用科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改进结余资金管理,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验收程序。

五、优化科技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对现有综合管理平台和创新资源平台进行系统升级,建立数据开放共享共用机制,实现科技成果、科技报告、文献资料等信息共享,科研单位基本信息、科研人员基本信息一次填报全周期共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六、强化科技人才培养与服务。设立科技人才创新项目,培养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壮大高水平人才队伍,支持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国(境)外引进高端人才等创新创业。组织召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大会,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深化市校合作,规范市校合作科技专项管理,突破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促进驻市高校科研成果加速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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