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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报温江区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3-07 | 1590 次浏览: | 分享到:

温江区惠和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为有效推进2020年市级财政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19〕9号)、《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计〔2018〕32号)等文件要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决定按照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挂网公示等程序重新组织温江区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成都市温江区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陈妙男  王卉,联系电话82627458)


成都市温江区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

(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0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重点项目的支持保障力度,聚力建成一批产业绿色高端、产品生态安全、链条协同完善、资源要素聚集、机制创新引领、人城境业和谐的现代农业功能区(园区),有力夯实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产业基础,打牢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的生态本底。

     二、补助对象

     成都温江现代农业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实施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三、项目总预算

项目涉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

补贴标准

对于各有关建设任务,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本任务投资总额的50%;对于融合发展、科技支撑等项目建设,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能超过本任务投资总额的15%,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市财政资金总额的20%;非公益性项目单个经营主体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总投资的36%;对于多项任务实施区域重叠、补助环节相同或相似的,原则上不得重复补助。

五、支持方向

(一)基地建设。聚焦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构建都市现代农业生态圈,支持做大做强基地规模、做优做精产业集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设施装备。建立健全提升主导产业能级的现代化生产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和装备,建立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体系。

(三)融合发展。支持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新经济新模式,促进城乡融合、要素融合。

(四)科技支撑。支持做好成都地方特色品种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推进先进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五)组织方式。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培育建设,积极推进经营模式,分配形式等利益联结新机制创新。

(六)平台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构建供需对接的线上线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建立服务流程机制、服务标准监管机制、服务收费协商机制、服务质量回访机制,推进平台规范运行。

六、项目性质

市级备案制

七、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内容及标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向温江区农业农村局自愿提出申请。

(二)专家评审。温江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审定后,在温江区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公示。

(四)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项目一经备案原则上不随意变更。

、项目建设期限

20223月至20226月。

九、其它

(一)项目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计〔201832号)要求进行管理。

(二)2022313(星期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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