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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报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3-07 | 1741 次浏览: | 分享到:

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中耕地地力提升、绿色防控等建设内容,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为有效推进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92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决定重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按照自主申报、专家审查、挂网公示等程序重新组织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省级财政资金71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温江区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点击下载)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陈妙男  王卉,联系电话82627458)


成都市温江区2021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温江区2021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温江区稻蒜现代农业园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局、永宁街道办事处、公平街道办事处、万春镇人民政府、温江区国有平台公司、高校院所,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联合体等市场主体。

    二、项目总预算

项目涉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1万元。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一)种植基地及能力建设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园区地理条件、产业特点,支持农田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满足能排能灌、宜机作业和产业发展需求。小流量农田灌排渠系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金总量的20%。有机肥补助以政府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有机肥积造施用等社会化服务为主,补助金额不超过购买成本的40%,直接购买商品有机肥补助金额不超过成本的30%,补助金额总量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5%二是支持良种化、标准化、设施化、绿色化生产。对良繁基地和生产基地的良种以及栽培棚架、水肥一体化、节水节肥节药、绿色防控等生产设施补助金额不超过购买成本的30%三是支持农机装备能力建设。宜机化道路补助标准每公里不超过20万元,总补助资金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5%。标准化提灌站补助金额单个不超过20万元,太阳能提灌设施补助金额单个不超过50万元。农机补贴以支持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装备、完善服务设施为主,补助金额累计(中央和省级资金)不超过成本的50%,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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