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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一)虚假证明的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它形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的,取消本考试项目一至三年内的考试资格。对已经取得相关证书的,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确认无效,收回证书。
(二)本次考核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实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仅作为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依据,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的准入依据。报名本次考核的考生,须认真阅读重要提示并签名确认(附件4)。
(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前需签订《四川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见附件5),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核。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docx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docx
3.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docx
4.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重要提示.docx
5.四川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docx
巴中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