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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6-01 | 13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府办函〔2020〕36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2020年修订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

(2020年修订版)

 

一、奖励对象和条件

(一)奖励对象

推荐广元旅游线路的市内外旅行社。

(二)奖励必备条件

组织到广元旅游,住宿1晚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住宿2晚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

二、航空奖励

(一)航空旅游团队奖励

对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来广元旅游的团队,以季度完成旅游组团200人以上进行考核,航空淡季按单程每人30元、往返每人7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航空旺季按单程每人20元、往返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在航空淡季由广元(含周边)当地旅行社组织游客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到外地旅游的团队,以季度完成旅游组团200人以上进行考核,给予单程每人20元、往返每人60元的奖励。

乘坐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航班的游客,可凭本人登机牌在7日内(含)享受广元景区门票5折优惠。

(二)旅游包机奖励

旅游包机按照专项协议“一事一议”办理。

(三)年度规模累计奖励

全年累计组织国内游客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上、8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上来广元旅游,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2万元、16万元的奖励。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奖励8000元。

全年累计组织入境游客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上、4000人以上、7000人以上、9000人以上来广元市旅游,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超过9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奖励1万元。

三、高铁奖励(含兰渝铁路)

一次组织游客100人(含)以上来广元市旅游,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0.5万元、每人30元的奖励。

一次组织游客200人(含)以上来广元市旅游,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1万元、每人30元的奖励。

一次组织游客300人(含)以上来广元市旅游,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2万元、每人30元的奖励。

四、自驾游奖励

对自驾游组织推荐广元旅游线路到广元旅游的,一次组织自驾车辆在10台—20台(含)且人数在50人以上的,每人奖励30元;20台(不含)以上且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每人奖励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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