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重点是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 《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20号)。 | 企业基本情况表;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项目情况说明;利息汇总表及结算清单;贷款到帐凭证及支出明细账;证明与农民利益联结的相关资料;人行《企业信用报告》。 | 市财政局 | 吕强 17781568363 | 曾获得农业产业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或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银行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再申报。 |
2 | 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相关内容 | 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5号) |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企业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3、人行、发改、证监等部门构批准的融资批复。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等 | 赵娜18608394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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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持工业企业使用应急转贷资金。单个企业支持额度原则上为500万元,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天 | 《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9〕37号) |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2.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3.金融机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期承诺书或贷审会决议 | 市财政局 | 颜青 17369102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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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新增一张民办机构床位,政府资金补助平均不低于1.1万元,省级财政对市本级和非扩权县按最低标准的50%给予补助后,剩余50%由市和区两级政府统筹安排(市本级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市级财政承担,其它各区自行负责);省级财政对扩权县按最低标准的60%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 《广元市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广府办函〔2015〕51号) | 养老机构备案登记 | 市民政局 | 杜阳 326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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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元市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财政专项资金奖补 | 关于印发《广元市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财政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广农〔2016〕57号) | 本办法所指奖补主体为市上确定重点扶持建设的一级种牛羊场、新建冷配站点及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养殖技术培训。一级种牛场,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的规模场,其主要品种为西门塔尔牛、蜀宣花牛、秦川牛、利木赞牛等。一级种羊场,存栏能繁母羊300只以上的规模场,其主要品种为南江黄羊、简州大耳羊、黑山羊等。新建冷配站点必须满足能够辐射300头以上能繁母牛的冷配改良任务。市农业农村 局会同市财政局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奖补主体(已享受国家能繁母牛相关补贴项目支持的不再重复奖补)。 申报条件:1.引进的能繁母牛、能繁母羊、种公羊,必须符合国家引种相关标准及广元市肉牛羊发展规划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从广元市外引进的。2.奖补主体需提供其引种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系谱养殖档案;引种地检疫证明;引种发票等相关证明。3.奖补主体提供自身养殖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证件。 4.新建冷配站点依据县区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并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市畜牧种业管理站负责监管(按照《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规定申报许可证)。 | 市农业农村局现代畜牧业发展科 | 董明海13981269929 | 年终验收兑现 |
6 | 其他团队奖励 | 《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广府办函〔2020〕36号 | 1.组团合同;2.租车合同;3.游客名单、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4.电子行程单;5.景区、酒店系统扫码确认 | 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刘俐梅 331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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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航空旅游团队奖励 | 《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广府办函〔2020〕36号 | 1.组团合同;2.租车合同;3.游客名单、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4.电子行程单;5.景区、酒店系统扫码确认。6.市机场办提供盖章确认的团队编码信息;7.机票信息。 | 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刘俐梅 331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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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铁奖励 | 《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广府办函〔2020〕36号 | 1.组团合同; 2.租车合同; 3.游客名单、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4.电子行程单; 5.景区、酒店系统扫码确认。 6.高铁票据; 7.其他装订成册的宣传资料 | 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刘俐梅 331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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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自驾游奖励 | 《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广府办函〔2020〕36号 | 1.组团合同; 2.租车合同; 3.游客名单、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4.电子行程单; 5.景区、酒店系统扫码确认。 6.宣传资料 | 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刘俐梅331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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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直通车奖励 | 《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广府办函〔2020〕36号 | 1.组团合同; 2.租车合同; 3.游客名单、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4.电子行程单; 5.景区、酒店系统扫码确认。 6.宣传资料; 7.一日游直通车月度总结资料 | 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刘俐梅 331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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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累计奖励(其他团队、航空旅游奖励) | 《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广府办函〔2020〕36号 | 1.组团合同; 2.租车合同; 3.游客名单、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4.电子行程单; 5.景区、酒店系统扫码确认 | 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刘俐梅331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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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府购买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优惠政策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6〕40号) | 1.申报材料; 2.县区初审意见; 3.市级审核意见; 4.报省级批准 | 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刘一生 326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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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非国有博物馆支持发展政策 |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7〕16号) | 1.申请资料; 2.相关部门批文; 3.相关合同文书 | 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任燕 3281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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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以奖代补)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19号 |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认定高企备案公告给予奖励,不需申报。 | 市科技局 | 罗宁 3266844 | 免申即享 |
15 |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省级创新平台,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19号 | 国、省、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文件 | 市科技局 | 罗宁 3266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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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争取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用于企业开展的基础研究、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等科技创新活动补助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科计〔2018〕4号) | 企业编制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 市科技局 | 张进 3267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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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支持企业开展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等科技创新活动补助 |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科知发〔2018〕41号) | 企业编制的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 市科技局 | 张进 3267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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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 | 《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实施办法》、《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措施清单》川发改价格〔2020〕533号 | 1.职工签订的合同; 2.单位职工保险有效证明; 3.当年1月、6月、12月工资表。 | 市残联 | 谭丽平 1898016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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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对“对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总部企业,从迂入当 年起,凡从广元以外发生的业务,按其当年市外业务对本地市、县区财力贡献,由受益财政在前三年分别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70%、60%、50%进行奖励,从第四年起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40%进行奖励。 | 《关于修订《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广府发〔2019〕12号) | 1.企业申请; 2.迁入证明、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缴税清单证明等相关材料。 |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管理行业企业的主管部门 | 付强 327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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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凡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省相关财政补贴政策执行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7〕24号) | 1.企业申请; 2.装配式指标专家评定表、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 | 付强 327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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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开发建设单位主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3%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7〕24号) | 1.企业申请; 2.规划方案、图纸设计文件等相关材料。 |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 付强 327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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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争取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补助。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6〕17号)。 | 企业编制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书 | 市经信局 | 岳彪林 13981258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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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 | 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9〕340号) | 根据统计局证明文件识别,不需申报 | 市经信局 | 陈金凤 3287264 | 免申即享 |
24 | 对经认定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15〕53号)、《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重装〔2016〕320号)。 | 1.年度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销售发票汇总表; 2.产品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研制单位提供的认定证书;4.产品照片。 | 市经信局 | 王尊18582966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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