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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综合保税区项目入驻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7-23 | 192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八条  新入驻研发设计机构,视其个人对绵阳市及高新区经济社会的贡献,给予高技术、技能人才(年薪3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奖励,奖励上限为5年。

第十九条  鼓励入驻企业及人才(团队)申报“科技城人才计划”“绵州育才计划”,对入选人才(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安排的现有人才资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带动力强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第二十一条  入驻企业(机构)在经营期间出现虚假骗税等违规违法行为,不得享受本政策。

第二十二条  本试行政策自综保区正式通过国务院审批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并可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予以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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