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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2-22 | 14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起草背景
  2021年6月,为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超常跨越和高质量发展,我市决定出台《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总体考虑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重点结合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这一目标,围绕“再造产业自贡”、推动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等方面来思考和研提支持政策。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科技创新中的短板、弱项,提出针对性支持政策。三是坚持整合资金。将我市现有的科技专项、产业专项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四是坚持新旧结合。既注重将科技创新方面比较重要的既有政策融入其中,也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三、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
  本《政策》包括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建设、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加快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力度、大力聚集高端紧缺人才、激发引才用才活力、激发引才用才活力、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十一个版块,主要涉及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平台、壮大创新主体、引进创新人才四大方面,共37条具体政策。
  增强创新能力方面,包括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引导社会加大科研投入,对研发投入指标达到要求的规上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揭榜制,对揭榜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研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等。
  建设创新平台方面,包括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50、20、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等。 
  壮大创新主体方面,包括对通过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新备案入库瞪羚企业等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100、50、1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省级院士(专家)产业园认定的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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