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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更换燃气具补贴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 | 发布机构: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 | 发布时间:2022-02-21 | 2105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乡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的紧急通知》和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全区燃气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为全面夯实成都东部新区燃气安全基础,鼓励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居民用户主动更换使用合格燃气具,特制定本政策,具体如下。

一、补贴范围

成都东部新区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的使用燃气居民用户(含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

二、补贴标准

(一)将直排、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热水器更换为合格强排燃气热水器的,在2月16日0时—3月15日24时完成整改的,每台给予补贴400元;在3月16日0时—3月31日24时完成整改的,每台给予补贴300元。

(二)将不带自动熄火装置、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灶具更换为合格带自动熄火装置燃气灶具的,在2月16日0时—3月15日24时完成整改的,每台给予补贴200元;在3月16日0时—3月31日24时完成整改的,每台给予补贴150元。

  (三)针对居民燃气用户整改的更换燃气配套零部件(燃气报警设施除外),由燃气公司负责更换,按成本价收取材料及人工费用。

三、申请程序

(一)由存在安全隐患的使用燃气居民用户凭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或燃气公司下达的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新购置燃气具发票(2022年2月16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开具的更换热水器、燃气灶具发票)、复查合格凭证(整改前后照片对比、下达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复查意见等)向所在村(社区)申报。

(二)村(社区)在接到燃气居民用户申请后48小时内完成核查,核查结果报镇(街道)复核汇总,于2022年4月10日前统一报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

(三)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牵头,联合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投资促进局、财政金融局、综合执法局、应急安全管理局组成工作组,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联合审查。

(四)成都东部新区财政金融局根据管委会审议意见,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资金拨付至镇(街道);各镇(街道)确保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用户。

四、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附件:成都东部新区燃气企业及各乡镇燃气安全负责人联系方式



成都东部新区燃气企业联系方式

序号 公司名称职务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

1简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杜德文15082124168管道燃气

2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剑峰13608199255

3简阳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斌 13808232142

4成都简州新城华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翔17308024023

5简阳蜀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凌华强13882971298

6简阳市双宇燃气有限公司经理辜良成13708266016液化石油气

7简阳市佳星燃气有限公司经理王平13086582326








成都东部新区各镇街燃气安全负责人联系方式

序号 镇(街道)职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1三岔街道 三岔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毛德琼17302811325

2石盘街道发展办主任余泳洋18508208440

3养马街道工作人员赵单18780169592

4贾家街道经济发展办主任钟伟15282202582

5丹景街道民生办主任毛书培18125921573

6福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负责人徐常恩18482122650

7玉成街道街道办副主任周自彬13778484976

8草池街道发展办主任马进军13330845678

9石板凳街道社区治理办副主任张智邈17360080558

10高明镇社区发展办主任汪琼15184437914

11武庙镇工作人员李鸿春18398003608

12壮溪镇社区治理办工作人员付建国13826195891

13海螺镇 海螺镇应急安全组主任谢  华17360030792

14董家埂镇发展办主任戢曾功19102658997

15芦葭镇工作人员刘云鹏1858253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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