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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社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委员的公告

政策来源:民政部 | 发布机构:民政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2-02-21 | 58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服务居民群众需求,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社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等3个标准化工作组的函》(国标委发函〔2021〕27号),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联合秘书处,负责组织筹建全国社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开展社区服务基础通用、人员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服务指南及规范、绩效评价等领域国家标准化制修订工作。为确保工作组筹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现向社会范围内征集工作组委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政策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科学院、高等院校、技术机构、城乡社区、社区服务组织等方面专业人员,研究领域包括基层治理、社区服务、安全、环境、信息化、标准化等。

二、委员条件

1.从事社区服务管理与组织实施,以及相关科研、教学、规划、生产、检测等工作5年及以上,现仍从事相应工作的在职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熟悉社区服务工作,在社区服务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掌握标准化知识,投身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工作组工作及相关标准化活动,遵守工作组章程,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6.《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要求

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31日前将纸制材料一式二份、同底版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同时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工作组委员遴选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将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公布。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民政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

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邹健(010)58123184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侯非(010)5881154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

邮  编:100191

电子邮箱:houfei@cni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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